本备忘录条款如下:
1. 本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以下简称“SPP”)与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SPPA”)共同签署。
2. 本备忘录旨在为SPPA推荐的学生提供进入SPP研究生项目学习的机会,并建立双方长期合作与交流的框架。
3. 根据本备忘录,SPPA可推荐完成重庆大学三年本科学习的优秀学生申请SPP的硕士项目,SPP将对SPPA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估,符合录取条件者可获得入学资格,并有机会申请SPP提供的部分或全额入学奖学金,以支持其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习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具体名额及金额由SPP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SPPA不负责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任何目的的资金。
4. SPPA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满足SPP的既定录取要求,并通过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申请系统提交完整的申请。申请成功的SPPA学生在获得重庆大学学士学位后进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习,完成所有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后,由香港中文大学授予硕士学位。
5. 双方同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在以下领域深化和拓展合作:
· 学生交流与人才培养(如“4+1”本硕连读项目);
· 教师互访与学术资源共享;
· 科研合作与联合发表;
· 其它经协商一致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