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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梅森大学教授解读美国政府分权制度
作者:      时间:2014-12-31      阅读量:

2014年12月29日下午三点,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邀请到美国乔治梅森大学Mark J.Rozell教授带来题为“美国政府分权研究”的学术讲座。学院副院长刘渝琳教授担任此次“公管讲坛”第二十九讲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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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教授首先对美国分权制度的建立及演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大家对美国政府运行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美国的分权政治起源于美国革命之后,通过颁布《邦联条例》,分割了联邦和地方各州的管辖权,自主权力归各个州政府,包括货币、各地经济往来及军队等等,这极大的削弱了联邦政府的实力。为了达到权力制衡,美国政府通过颁布《权利法案》形成了今天的国会、总统和法院三权分立的局面。其次,他主要是对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职能和划分的介绍,例如大家熟知的州政府、地区政府等,也有以职能划分的政府,如教育学区。美国邦联制度的约束权力较弱,主要是通过宪法来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各地方政府权力由各州政府赋予,两级政府共享管制的权力。相对于国家层面的政府职能,各地方政府和州政府也有相同的权力结构,包括立法、司法及行政的三权分立。再次,他对邦联制度的优越性和弊端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关于邦联制度的优点,他指出各个州政府的法律因当地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的不同有较大的差异,针对存在差异性的法律在推广后的成效有所不同,联邦政府可以根据各州的推广情况考虑把一些法律进行添加和删除,例如对于毒品的使用,德州严令禁止,而纽约等东北部各州较为宽松。至于联邦制度的缺点则主要源于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如何共享职权,在具体的事务管辖中容易出现联邦政府和各地方政府推诿现象,如2005年美国新奥尔良等地卡特里娜飓风登陆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就应急措施不到位互相推卸责任。最后,Mark阐述了美国财政及金融权力的划分,例如美国联邦政府每年向各地方政府拨款30%,其余要靠各地方政府自力更生;税率也自主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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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Mark教授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讨论气氛非常热烈,整场讲座既轻松又愉悦,使得同学们在了解美国分权制度的前提下,对中国和美国这两种不同的制度有了更多的思考。在现场提问中,我校师生流利的口语、深度的思考、积极的互动给Mark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重庆大学的许多教师到访乔治梅森大学学习交流,奠定了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他期待下一次到访重庆大学,加强彼此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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