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下午2点半,公管学院党委组织学院全体教师进行专题学习,深入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修正案。本次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张邦辉主持,由公管系刘晓民老师主讲。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两法修正案,新修改两法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刘晓民指出,《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两法修正案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巨大推动,具有与时代变化相适应的改革性和创新性。
刘晓民对法规中修正的条款逐条做了详细的解读,《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两法修正案对我国教育事业中的办学目标、教育方式、培养目标、教育的基本内容、违规行为处分等作出了重要的更新和补充,进一步规定了教育的总体价值取向,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刘晓民认为,在高等教育方面,此次修正案作出重大的制度修改,促进盈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完善高等教育评价机制,理顺了学校、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完善投入机制,倡导高等教育主体多元化,提高办学质量。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全体教职工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修正案的认识更加深刻。